备案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:
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工信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。工信部备案网址为:beian.miit.gov.cn
本文作者:亿网 网址:https://www.edns.com/ask/post/132692.html 发布于 2024-10-09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。